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公司的有关规定,当旅客购买了机票后,旅客就和某一航空公司继承人产生了一种契约关系。承运人有责任而且应该将旅客运送到目的地,包括旅客所托运的行李。如果在航空运输期间,旅客所交运的行李发生毁灭、遗失或损坏,则承运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。因此,当发生旅客由于某种原因而误机时,为了对旅客负责,航空公司须将该旅客所交运的行李从飞机上卸下,才让飞机起飞,以免发生旅客在甲地,而行李在乙地,从而给旅客的工作、生活带来不便的情况。
同时,这也是保证航空运输安全的一种措施。国外曾发生过旅客将危险物品交运后,故意误机而引起航空运输事故的事件。所以,从飞机上卸下误机 旅客的行李,也是为了保证广大旅客的安全。